1)在穿绕起重工具起重滑轮组组时,应注意钢丝绳在滑轮槽中的角度。在任何情况下,滑轮槽的偏角不得超过4°~6°。因为,当钢丝绳在滑轮槽中的偏角过大时,钢丝绳与滑轮槽侧面的磨损加剧,另一方面,钢丝绳易滑出绳槽,使起重作业不能正常进行,甚至发生事故。
(2)穿绕起重工具起重滑轮组的钢丝绳必须符合起重滑轮组的要求。当选用的钢丝绳直径超过起重滑轮组的要求时,会加剧起重滑轮组轮的磨损,同时也使钢丝绳的磨损加剧。一定起重量的起重滑轮组应配相应粗细的钢丝绳。
(3)
起重滑轮组经穿绕后使用时,应先进行试吊,详细检查各部分是否良好,有无卡绳,摩擦或钢丝绳间互相摩擦之处,如有不妥之处,应经调整后才能正式起吊。
(4)起重滑轮组所受力的方向变化较大时,或在高空作业中,不宣采用吊钩型起重滑轮组,以防脱钩。如使用吊钩型起重滑轮组,则应采取保护措施。如在挂好吊钩后,用细铁丝把吊钩口封住,使吊钩不能脱出;或采用带有卡索板的吊钩,这种吊钩使用更方便,在挂好吊钩时,卡索板在弹簧的作用下弹开,把吊钩口封住。
(5)
起重滑轮组不得超载使用,滑轮有裂纹或缺损时,不得投入使用。其他部位,如吊钩、轮轴、拉板等存在缺陷,不符合使用要求时,不准使用。
(6)若起重滑轮组在使用中只用其中几门时,则其起重量应经折算相应降低,不能仍按原起重量使用。